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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8章 借名买房纠纷(13) (第0页)

  “不行。”王威说。

  “不可能。”王琪王梅异口同声。

  人与人之间没有一点信任感,连亲生兄弟姐妹之间也是如此。

  既然说情说不清,好在还有法院这种说理说法的地方。

  林自遥说:“审判长,被告申请向原告提问。”

  “同意。”张颖说。

  林自遥问:“原告一直坚称诉争房屋实际所有人是原告,并非王大山和被告郭萍,那么请问,在年取得房产证之后的十多年之间,为什么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?”

  王威被问住了。

  “因为王大山和郭萍还在世,所以王威先生出于孝道就没有提出要办。”曹辉说。

  “对,是这样。”王威说。

  林自遥说:“王威先生刚才说年房改时,就已经约定是借名买房,那么按约定过户房产只是履约行为,何谈孝顺不孝顺?”

  “就算房产过户,王大山和郭萍女士依然可以住在诉争房屋内。”

  “实际情况是,年房改时,因为是王威先生出资了一部分购房款,所以王大山和郭萍女士在年月的时候写下字据,表示待他们去世后,房子由原告王威先生所有,相当于立了一份遗嘱,并不是如原告所认为的,房产因为是他出资,就是他的。王大山和郭萍女士表达的也是等他们过世了,诉争房屋由原告继承,原告对法律关系产生了误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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